江苏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项目肥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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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就****年姜堰区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项目肥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姜堰区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项目肥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 四、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 五、合格投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国内独 (*)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因违约失信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期限: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gov.cn/ggzy/jy/)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二标段*.*万元。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通达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政府采购。 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年 *月 * 日下午*时**分前将投标确认函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号: 本中心有权拒绝电子邮件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接受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年 *月 ** 日上午*:**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号(一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悦,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淮海西路**号),邮政编码:。 *、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