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澄清公告】利辛县第十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答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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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第十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招标文件 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利辛县第十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XCQ*******)答疑如下: 问题*、关于利辛县第十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项目编号: LXCQ*******)招标文件里第三章--企业实力第*条第*点(*.*近*年(****年*月*日至今)获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评出的餐饮示范单位或类似荣誉的,每一项得*分;获得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评出的餐饮示范单位或类似荣誉的,每一项得*分;获得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评出的餐饮示范单位或类似荣誉的,每一项得*分。本项满分*分。),提出疑问: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评出的餐饮示范单位或类似荣誉里,类似荣誉是否包含市场监管部门评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优秀等级)荣誉。 回复:若该荣誉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文件或颁发证书为依据,属于类似荣誉。其他,不包含在类似荣誉范围。 此澄清与修改的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并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利辛县第十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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