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桂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GZFCG2019F95)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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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受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桂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桂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GZFCG****F**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桂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约**万元
五、磋商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含有摄影拍摄类服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或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时**分至 **时** 分,下午 **时**分至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四楼),电话:****-*******。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档。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潜在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来报名。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磋商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另行通知。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平桂大道石鑫大厦C座***
联系人:程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江南中路南侧**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