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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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SWZFCG********
三、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设备维保项目,因部分计算存储设备维保期满,为保证此部分设备在今后*年内能够正常使用,特为其采购第三方维保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整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号楼A座**B******;
*、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元/本;
*、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除外),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号楼A座**B******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号楼A座**B******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
联 系 人:杨新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号楼A座**B
联 系 人:田丹丹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