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征求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2019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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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号),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我中心组织了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豁免目录)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即日起在中心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并于****年*月**日前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年豁免目录意见反馈”。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载)*.豁免目录修订意见反馈表(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年*月*日附件列表http://***.******.***.cn/upload/article/file/********************.xlshttp://***.******.***.cn/upload/article/fil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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