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信陵镇201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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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信陵镇****年农村公路第一批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巴东县信陵镇****年农村公路第一批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最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现更正为:*.须最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本次发布的变更公告内容是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变更公告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巴东县信陵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附件: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