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长官古镇消防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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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器输出 on临泉县长官古镇消防工程(二次)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临泉县长官古镇消防工程(二次)项目编号:FSCG_LQ*******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科研产业楼B#楼**层 成交金额:******.** 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黎明、秦勇、崔新采购人名称:临******地址:临泉县城关街道办前进路**号 联系人:崔新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崔淼淼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计算,以中标价为基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公告期限: **** 年 * 月 *日至 **** 年 *月 ** 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临******,地址:临泉县城关街道办前进路**号,咨询电话***********;代理机构:安徽******,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咨询电话***********;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临****** 安徽**********年*月*日编辑器输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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