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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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组织了海淀区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程序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谈判备忘录,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海淀区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XTC-IF*****、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中国铝业大厦*层***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江、蒙慧勤 电 话:***-********、***-******** 传 真:***-********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中国铝业大厦*层***室 邮政编码:******项目负责人:闫文娟、蒙慧勤各投标人,北京******组织的以上项目采购,预成交结果如下: 竞争性磋商采购:预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北京中海纪元******预成交社会资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区***号楼海淀科技大厦*层预成交社会资本法人代表:柳进军预成交条件: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共计**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拟定为*年,运营期为*年。年度商业经营收入:**.**万元年度运维服务费:**,***.**万元 磋商小组名单如下:刘筠筠、韩华、胡建军、邵作宏、李佃、巩振文、杨国珍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马慕心、陈奇明、韩华、李佃、巩振文、杨国珍、傅嘉辉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合同文本注: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北京市海淀区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三期建设PPP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发布.pdf北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