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2018年度市级投资涟水县高沟镇苗荡等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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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安市****年度市级投资涟水县高沟镇苗荡等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已经淮财建[****]***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为国有,已落实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本项目 的投标。
二、江苏******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涟水县高沟镇苗荡等村境内
(*)工程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万元。
(*)招标内容:淮安市****年度市级投资涟水县高沟镇苗荡等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工期: *** 日历天
(*)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标段名为:涟水县高沟镇苗荡等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工程。
四、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年**月*日以来连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单位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单位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 *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以上*-*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评委核查,*-*项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请申请人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 * 时**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用壹仟元/份,售后不退。
九、本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信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涟水县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
地址:涟水县红日路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号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组长: 监管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