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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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号)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号)等相关文件及法规要求,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从****年*月至****年********工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工作,明确了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年**月,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太原煤气化场地实施收储,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公告日期:****年*月**日*、项目采购人: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名称: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说明:由于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前期调查过程中煤气储配站仍在运营,且一期、二期项目地块重点区域的设施设备未拆除,因此该场地遗留有大量后续工作需要开展。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家规范的相关环保要求提出了该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的采购需求,经专家论证同意尽快进入政府采购阶段。本项目后续调查工作主要是在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的深入和延伸,由于该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情况复杂,同时目前场区设施设备已拆除完毕,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作为技术支撑。而且,该地块的修复工程为生态环境部首批试点工程项目之一,该地块的开发建设也是太原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各方都高度关注该项目的进度,选择一家熟悉该场地情况且具备扎实的技术条件和工作基础的单位开展后续调查工作是保障本项目按时完工的必要条件。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和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单位,承担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完成了《太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等市级层面土壤环境管理文件编制,具有丰富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经验。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年*月开始开展该场地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已全面掌握了该场地的特征风险物质使用和储存情况、各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的水平分布和垂向分布情况,获取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和场地参数。因此,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从技术条件和前期资料积累方面均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场地后续调查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经论证,该场地后续调查由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科学、合理、合规。附:聘请论证的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刘利军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教高*王海芳中北大学教授*李华山西大学教授*张弛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卫秋瑞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教高*、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简要需求: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环境调查后续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煤气储配站地块场地调查、二期项目地块重点区域拆除后的跟踪监测、一期项目地块重点区域拆除后的跟踪监测。*、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太原市桃园三巷**号卢彬************、其他事项: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太原市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采购单位: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号项目负责人:王斌联系电话:************、采购监管单位: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号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