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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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ZJZFCG-JKCP-****-***** 三、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 备注*高纯零气发生器*套******.**含去除HC和CO装置*气象六参数*套******.**含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动态稀释校准仪*套******.**具有稀释系统及多种气体标准气源入口,动态配置多种不同浓度的标准气,实现对气态分析仪的单点或多点校准。 六、申请理由:*、经调研本次采购的动态稀释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监测仪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仅有进口设备满足监测性能指标要求,有国产设备的也因性能稳定性不足,尚不能满足空气自动监测质控要求; *、我省现有全部国控、省控空气监测站点同类型设备均采用进口设备,使用至今性能良好,能够确保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确定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涉及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内产品。 因此,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周婷专职律师江苏瀛镇律师事务所*刘健高级工程师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王骏工程师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诚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赵有政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经专家讨论,该申请理由较充分,空气自动监测质控设备关系到自动监测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考虑到全省现有国控、省控监测点位的同类型设备均使用进口设备,为更好的配合省控空气监测事权的上收,做好后期相应的空气自动监测质控工作,在符合相应的采购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需求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示 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相关财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监管部门:镇江市财政局采购处采购人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号*号楼十楼监管部门地址:采购人联系人:邱坚监管联系人:沈处长采购人电话:***********监管联系人电话:****-********采购人传真: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监管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