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中采购]宜兴市财政局宜兴市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谈判文件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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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XZTBZC****-***[竞] 宜兴市财政局对宜兴市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于****年*月**日发布了谈判公告,现对谈判文件发布澄清公告。 一、原谈判文件主要信息 *、采购人:宜兴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YXZTBZC****-***[竞] *、项目名称:宜兴市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 *、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宜兴政府采购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澄清信息 *、谈判文件第*页,“三、响应文件”第*项内容“响应文件的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第④点,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若供应商无法提供独立核算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可提供上级银行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级银行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谈判文件第*页,“三、响应文件”第*项内容“响应文件的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第⑤点,要求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无法提供独立缴纳税收的材料,可提供上级银行为供应商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若上级银行提供的税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报价供应商为纳税主体的,可由上级银行在相关证明材料上标注为宜兴支行代缴。 *、谈判文件第*页,“三、响应文件”第*项内容“响应文件的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第⑥点,要求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无法提供独立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上级银行为供应商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上级银行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报价供应商为缴纳主体的,可由上级银行在相关证明材料上标注为宜兴支行代缴。 *、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供应商自行提供的相关材料,若谈判文件中未要求盖章或签名的,不做要求。 *、谈判文件第**页,上级银行授权书中的授权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字,可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中的授权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能代表上级银行或供应商即可,具体身份不做要求。 *、谈判流程:本次采购活动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向工作人员提交的最后报价纸质材料中未填写最后报价的,则视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具体谈判程序详见谈判文件第*页有关说明。谈判小组将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排列。具体抽签规则,将由谈判小组在评审环节进行公布。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号五局大院内 邮政编码:******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邵先生,****-********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号邮政编码:******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号五局大院内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四、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此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宜兴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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