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其他项目]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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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 *、工程地点:盐南高新区辖区内。 *、工程规模: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约***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周期:暂定一年(投标函中工期暂按***天),在每年年底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的服务单位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次。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区直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管理费用约***万元/年; 详见招标清单,具体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安全技术防范及安全检查)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具有****年*月*日以来县级以上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重要的公共安保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年龄不超过**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持中级保安员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保安员证书为准;②正常工作日长驻我区学校开展管理工作,调休期间可半小时内到岗处置突发事件,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服务的项目(除与本次招标属于同一服务批文、同一服务地点、同一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外),若项目负责人有正在服务的项目,需提供正在服务项目的业主单位同意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变更书(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年*-*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年*月*日**:**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 *.*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或**********。 *.*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万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倪慧 联系电话:***********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侍主任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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