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薛庄镇三星村(彩山前)美丽村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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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费县薛庄镇三星村(彩山前)美丽村居建设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计划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费县薛庄镇三星村(彩山前)美丽村居建设工程,主要包含民居建设、园区内铺装、绿化、室外管网、室外电气、监控、道路工程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图纸),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山东******公司窗口办理报名事宜,只有报名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能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份。: *、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员工,否则不予受理;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须携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无其他在建工程的声明及有效证件现场签字报名),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经投标后严禁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动合同、身份证、带有校验码的或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近半年,须明确到个人且时间相对应,网上可查),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及网上无法查询的均无效;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等相关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年至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无失信、违法等记录证明页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证明页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回执单(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并进行网上报名后取得报名回执单);供应商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供应商请访问http://***.******.***.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以上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注明“费县薛庄镇三星村(彩山前)美丽村居建设工程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山东******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缴纳的费用不予退回。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费县薛庄镇驻地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北城新区鲁商中心A*座*单元三、四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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