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乾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车辆燃油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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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乾安县县级政府采购(定点采购)任务通知书,现就乾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燃油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乾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名称:乾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燃油定点。 三、采购项目编号:QAZC*******/*。 四、采购项目内容:车辆燃油定点供应商*家(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创建节约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乾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对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定点加油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乾安县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满足公务用车单位加油的能力。 七、投标语言:中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委托来获取招标文件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证明文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乾安县财政局办公楼*楼西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年*月**日上午*:**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 (三)开标地点:东师会馆(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号)四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郑国栋 吴喜关。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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