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西湖馨宁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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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西湖馨宁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稿时间 :****-**-**】坛政采竞磋[****]****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的西湖馨宁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竞磋[****]****号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西湖馨宁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 )
采购项目控制价: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以整体测算。投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控制价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m* ,高于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其中
(*)纯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用房**** m*
(*)地下总建筑面积***** m*
(*)公建配套**** m*
(*)地上营业性非机动车库**** m*
*.采购需求: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综合管理服务
(*)公共秩序维护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含消防、监控、电梯、泵房维保费用、公共照明电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相关内容) 。本次招标可计费面积为纯住宅建筑面积和商业用房共***** m*。
*.本次采购服务时间为*年(******正式进场起),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分及以上,合同方为有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三)其它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网页底端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楼****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施女士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楼****-*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号)
七、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年*月**日下午** 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楼****室(金坛区金山路***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姚先生 联系电话:****-********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