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工业园区家纺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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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工业园区家纺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天业工程咨******受海门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海门工业园区家纺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海门工业园区家纺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海门工业园区各村存量家纺类废弃物及项目处置期间新入场家纺类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置。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发电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家纺类不可资源化利用废弃物的接收证明文件(需明确本次标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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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 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帐户名:海门市财政局
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
帐号:***********************
各投标供应商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必须以自身名义的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招标人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六、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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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自行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 *月**日**时 **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门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 倪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业工程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