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许县环境保护局通许县环保局UPS电源采购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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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环保局UPS电源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号 二、采购内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检测设备 UPS电源**组。 三、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询价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询价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年*月**日 评审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 询价小组名单 :张随民、刘爱美、陈卫 五、无效情况: ******不符合技术要求,根据询价通知书第**页,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以上事项均需提供设置图片证明。该单位均未提供,均未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不通过。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开****** ;地址:开封市开发区西蔡屯;成交金额:******元。成交产品: UPS电源,数量**组,主机规格型号:HT****XL,主机单价****元。售后服务:主机质保*年。 七、成交公告期限:****年*月**日 八、监督联系方式:****—********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年*月**日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