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限期规范农药经营许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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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信息 全县广大农药经营者及拟从业人员: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凡在我县境内原有的和新申请农药经营的农药经营企业和分支机构、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都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现将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期整改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限期于*月*日前整改到位;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二、限期办证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限期于*月*日前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三、取缔计划*月*日前,全县所有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将农药产品全部下架,农药产品依法退回生产企业。*月*日后,对全县所有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和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门店进行集中取缔。四、取缔措施查封、扣押违法经营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经营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查封违法经营农药的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罚则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万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平果县农业农村局****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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