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制氧机系统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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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制氧机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AZ-****-SC-Z-****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泰阳******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杨林路与潜水东路交叉口西南***米中标金额:******.**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利萍、胡邦发、崔晓峰、曾祥毅、张晓春招标人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号联系人:许女士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办公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财经大学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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