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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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受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黄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日。 特此公示标段(包)名称黄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招标人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称: ******总 分:**.**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旭第二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称:贵州立达******总 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文龙 第三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称:北京****** 总 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李伟 公示期****年** 月 **日至****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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