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县人民法院所需安阳县人民法院汽车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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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方正******受安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阳县人民法院汽车(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法院汽车(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ASF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谈判小组成员:周渊、秦文广、王福全 评审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元整(¥:******.**)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邺城大道铁路西****米路北泰祥汽博园A区 序号 主要成交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服务承诺 * 安阳县人民法院汽车 (白色) 传祺牌 GAH****D*M*A *辆 交验期:合同签订*日内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梁国强 电话:***********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长青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 财务部咨询电话:****-*******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 安阳市方正****** ****年*月**日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