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滨海新城临空工业集中区至梅花镇(梅文路)供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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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委托******编制完成《滨海新城临空工业集中区至梅花镇(梅文路)供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名称:滨海新城临空工业集中区至梅花镇(梅文路)供水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新建总 投 资:****.**万元项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梅文路西侧工程概述:本工程新建DN***-D***给水管道*.***Km(包含支管)及配套附属设施,供水规模为*.*万m*/d。管道自鹏程路现状DN***管道接出,经过十字交叉后,沿梅文路敷设,后沿规划路敷设两根DN***管道至梅花镇水厂。其中:①球墨铸铁管DN***(含管件)*.*Km;②直径D***X厚度**mm钢管*.*Km;③球墨铸铁管DN***(含管件)*.*Km;④球墨铸铁管DN***(含管件)*.***Km;⑤球墨铸铁管DN***(含管件)*.**Km;⑥阀门井及相关附属设施。二、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对周边水体水质的污染影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燃烧柴油产生的废气和管道等开挖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为供水管道敷设工程,管网敷设完工后,无需设置定点的管理站,管理人员主要为兼职人员,因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没有集中排放,运营期间基本不会产生环境问题。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综上所述,滨海新城临空工业集中区至梅花镇(梅文路)供水管道工程符合长乐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施工期加强管理和采取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功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本评价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有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高效运作环境管理系统,可以使本项目的不利影响减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在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计划得到有效执行,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周恩亮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泮野村(二水厂)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建设单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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