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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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三。本补充说明三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三为准。具体如下:
一、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二、投标文件组成更改为: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六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个);
*、展示建筑效果图(一套);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证书原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资信标(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标(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三、密封要求:建筑设计方案文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展示建筑效果图(不需装裱,可折叠)不得单独密封,直接放置标箱中;资格审查资料、证书原件、资信标、商务标密封在标函袋并贴上封条,然后装入投标书密封箱中。
四、开启投标文件顺序:技术标(电子文档U盘)→ 资信标→ 商务标,技术标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开启资信标和商务标;资信标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开启商务标。
五、资格审查封条及资信标封面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 。
附件.docx
浙江******
****年*月**日 相关公告: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与变更****-**-**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