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 疗 机 构 增设科目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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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天,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县卫生计生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传真:********。 医疗机构名称:永嘉爱珍妇科门诊部 变更项目:增设科目 增设科目为:中医科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