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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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环评单位:河南****** 公示时间:****年*月**日 项目概况: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建设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亩,项目总投资*****.**万元,本环评批复只针对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中的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及配套的护堤绿化部分;游客服务中心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大楼、停车场、电瓶车停放处和观景塔,游客服务中心建筑楼层分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生态停车场占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配套对护堤道路两边绿化植树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中其他分项目(焦岗湖渔家风情寨、房车营地、游船码头、游客旅游通道、休闲驿站、芦苇荡二次提升等单体项目)如进行实施,需另外履行环评手续。 该项目已由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不得露天堆放,施工裸土应按要求覆盖土工布;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地必须设置围挡、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粉尘污染,施工中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对焦岗湖湿地造成生态破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餐饮后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等应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有关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毛集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标准限值更低的,参照执行相关污染物因子限值。 *.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 *.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区标准。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执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变更执行标准。 联系方式:传真:****-******* 电话:****-*******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