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海门港新区装载车采购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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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海门港新区装载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海门市海门港新区装载车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海门港新区装载车采购项目(三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采购一辆*.*吨装载车。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万元 ,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相应装载车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厂家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或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上述单位人员联系。
友情提醒:
*、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