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三至六楼零星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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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三至六楼零星维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三至六楼零星维修项目编号:GDHD**MZGC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卓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卓先生,****-*******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写字楼****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三至六楼零星维修;*、采购数量:*项; *、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三至六楼零星维修;*、项目类型:工程类;*、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⑤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写字楼****号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栋**楼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栋**楼开标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卓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号)、《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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