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YZZC-D2019-001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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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拟就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目名称和内容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
二、拟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车服务、停车场服务项目。包括:交通事故车辆、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停车服务,交通保障及重点路段的备勤服务,拖送交通事故车辆检测、各类非法占道物品的清理及其他清障工作。
三、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项目的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交警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违法车辆扣押停车场服务所需经费,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市财政支付,并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先后进行了两次采购,实质性响应均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经调研仪征市晟隆汽车服务中心是唯一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仪征市晟隆汽车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仪征市真州镇中江西路(******内)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专家组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是指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车服务、停车场服务项目。包括:交通事故车辆、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停车服务,交通保障及重点路段的备勤服务,拖送交通事故车辆检测、各类非法占道物品的清理及其他清障工作,要求服务商提供的场地、车辆、设备等满足需求;
*、****年*月**日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由于招标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年*月**日此项目又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实质性响应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多次到江都、六合等地调研,结合我们仪征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年度最高限价不超过***万是合理的,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两次招标采购均未成功,仪征市满足此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商仅有仪征市晟隆汽车服务中心一家单位。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拖车停车服务外包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曹靖江苏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高级工程师*陈苏平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郭风仪征市交通运输局高级工程师八、公示的期限
*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九、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仪征市站前路**号
联系人:范永胜
联系电话:***********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联系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三楼集中采购科)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
仪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号
联系电话:****-********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年*月**日
专家论证意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