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县政协视察组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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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至**日,由县政协副主席王华带队,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牵头,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视察组,采取听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到兴街镇、柏林乡、西洒镇和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中医院、洪银刺绣厂、新兴社区、戈木村委会、城郊观音寺、汤谷村、汤谷民族小学等示范点,紧紧围绕“十进”创建目标要求,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部分示范点宣传氛围不浓、创建主题不明显、融合度不高等困难和问题,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强化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团结意识,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氛围,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栏、标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教育群众,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目的和意义,形成全县干部群众对示范创建工作“人人都是参与者、创建者、受益者”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明确目标,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按照示范创建“十有”标准要求,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严重滞后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五是进一步强化创建基础,确保顺利通过省和国家检查验收。要加大讲解员培训力度,对全县各示范点讲解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使讲解员能够熟练把握讲解基本知识,讲好西畴创建故事;要充分挖掘示范创建故事,讲好创建典型示范;县创建办要深入挖掘,精准提炼,及时收集示范创建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示范亮点,把能够在全国进行示范的典型呈现出来,并指导好示范点抓实抓细创建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任务。(县政协民族和宗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