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李巷公安抗战保卫馆室内装修及展陈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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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京溧水商贸旅游******委托,就李巷公安抗战保卫馆室内装修及展陈布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李巷公安抗战保卫馆室内装修及展陈布置工程*、项目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招标内容:李巷抗战保卫馆主要用于体现溧水公安系统在抗战时期的英勇事迹及抗战精神,此次招标主要针对场馆室内设计、施工(含空调设备)及物品展陈(主要藏品的文本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工期:**日历天 *、最高限价:**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饰设计、施工等相关内容(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溧水区区政府大院*号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地点:南京溧水商贸旅游******二楼会议室(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号,凤凰名苑安置房斜对面) 五、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六、其他要求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需在**小时内,以中标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微信、支付宝形式交纳,拒绝其他形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如延期未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中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第二、第三名全部放弃,则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投标单位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开标公示后*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招标人因素延迟除外)并视同主动弃标。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日期进场施工,逾期不进场施工或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招标人因素延迟除外)并限制该单位进入溧水商贸旅游集团小型项目招标市场*年。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溧水商贸旅游******招标代理:******采购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号,凤凰名苑安置房斜对面招标代理地址:溧水区政府大院*号楼*楼联系人:刘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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