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汉武钢大数据产业园IDC中心区A1机房工程——蓄电池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评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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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年*月*日下午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了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武******、武汉钢铁******、深圳市******、******四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蓄电池配置方案进行恒功率放电复核:
根据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的负载来计算蓄电池的容量参数,计算出配置功率最终总系统需求应为:(*.*********/*.**+*.*********/*.**+*.********/*.**)=*****.**kw
深圳市******和武汉钢铁******配置方案计算出的结果均不满足要求,由于该条款为★条款,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因此,武汉钢铁******、深圳市******的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仅* 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有效竞争,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 ** 条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 *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
公示时间:****-**-** **:**- ****-**-** **:**
投标人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下列联系方式及时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华中分公司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