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午间供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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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年秋季学期午间供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年秋季学期午间供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DYZBLY-****-**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年秋季学期午间供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一个包。***元/人/学期,暂定***人。主要内容是:优质大米、优质小麦面粉、优质非转基因植物油、鸡蛋、猪牛羊肉、绿色无公害蔬菜等,供货周期:****年秋季学期。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评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邓波、王海军、吕剑敏。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宜阳县顺达粮油蔬菜商行,宜阳县香鹿山镇段村村老街。 七、成交优惠率:*.**%(百分之二点二五)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宜阳县赵保镇 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箱:****** 十四、附:宜阳县赵保镇中心学校****年秋季学期午间供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 ****年*月*日 附件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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