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乐山顺江航务航道养护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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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乐山******、乐山苏稽新区******、************、乐************、******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附件:乐山市建设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乐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序号单 位 名 称申 请 事 项初 审 意 见备注*乐山******模板脚手架 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不同意:*.法人任职文件存疑。*乐山苏稽新区******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环保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地基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同意*******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不同意:*.无法人社保承诺书。*.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无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同意*乐******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同意*******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同意*******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同意承诺件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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