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休闲广场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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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休闲广场项目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村自筹,招标人为 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休闲广场项目工程,工程造价约**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类型:专业承包;(*)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休闲广场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工期要求:**日历天;*.*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建设部备案号J*****-****)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招标人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它一律无效)。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采用 纸质 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 月 ** 日* 时**分至**** 年 * 月 ** 日 ** 时 **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到厦******(永安市巴溪大道****号(时代广场)*幢***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其他材料另计。*.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 * 月 ** 日**:**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年 * 月 ** 日**:**前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或存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达时间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帐单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查询登记表(格式同投标文件格式)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 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民委员会 电子邮箱: /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 ,邮编:******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电子邮箱: /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号(时代广场)*幢***室 邮编:******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小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永安支行帐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监督单位:永安市安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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