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易公告】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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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拍卖公告项目名称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拍卖项目编号HACQ-*******-XY拍卖行为批准情况经盱眙县公安局批准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期满日期****/*/**(截止当日**:**)拍卖单位盱眙县公安局标的概况位于盱眙县管仲镇兴隆街道,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面积****.**平方米。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先******评估报告书编号A****-****-X***-***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标的评估值(万元)**.*拍卖参考价格**.*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转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备查文件一、批准拍卖文件;二、资产处置申报表;三、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四、评估报告;五、拍卖合同样本。其他说明一、意向受让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一)企业法人应提供:转让方必须是单位且企业法人应提供:*、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投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年*-*月社保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服务栏目分别进行查询,提供对应三张截图。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一)本次公开拍卖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转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fTPBidder%*fPages ),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转让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abe**-***d-**f*-ac*d-dcbc**b***dc&CategoryNum=******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李帅帅:*********** ;陈超:***********。(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竞拍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承租方,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竞拍方协议转让。(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 http://***.******.***.**:****/hajj竞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保证金缴纳:意向竞拍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缴纳保证金*****元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资审通知: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通过网上发出。开具保证金票据:意向竞拍方在开标前到中心一楼大厅财务开具,后到交易中心大厅*号窗口登记。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号:**********************开户银行:江苏盱眙******营业部*、成交结果公告*个工作日内至盱眙分中心服务大厅*号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拍卖方签订资产拍卖合同,转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本次资产拍卖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成交人成交公告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确认书、合同、资产缴款证明(均为原件)及保证金票据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拍卖方交易服务费)(七)最终转让方竞拍所得的建筑物不得以工厂使用。三、特别提示:*、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刘波)。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与招标方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潘潇潇(交易中心)刘波(招标人)联系电话****-*******************房产出售协议书
甲方:盱眙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盱眙县公安局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由乙方以 万元竞得位于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盱眙县管仲镇原兴隆派出所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出售给乙方,出售价 万元(拍卖会上协议转让价格),乙方在中标后**天内付清购房款。房款足额付清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交付房产。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处房产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面积****.**平方米。
三、甲方出售的房产的结构、质量、设施为现有状况,盱眙县公安局不承诺再做任何附属建设和维修。
四、甲方出售的只为该房产。不包括其他。
五、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服从城管等部门管理,不得乱搭乱建,保持共同道路的畅通,保证房屋四周的环境卫生。
七、乙方必须安全使用房屋,防止水、电、火、盗等引起的安全事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出租、转借、转卖等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由买方自行解决,盱眙县公安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征收该房屋,由征收部门按政策规定予以征收,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违约责任:如某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