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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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商标扩建 建设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恒山路***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在现有厂房基础上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新增不干胶标签****万个、吊牌****万个、转印标****万个、水洗标*亿个。扩建后,项目可实现年产不干胶标签****万个、吊牌****万个、转印标****万个、水洗标*亿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冲版废水经回收再利用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先经隔油除渣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污水入管网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中一级B标准。对污水收集系统、化粪池、隔油池、固废储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废气治理。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丝网车间印刷、烘干过程产生废气,须在印刷及烘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项目印标车间印刷、烘干过程产生废气,须在印刷及烘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项目UV车间印刷、上光、烘干过程产生废气,须在印刷、上光及烘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产生的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印刷业》(DB**/ ***.*-****)中表*、表*中的限值要求,印刷使用的油墨挥发性有机物质量百分含量限值执行表*中要求。项目*台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项目区域内食堂使用天然气。应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用烟道。油烟废气须经过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高度须高于所在建筑物顶*.*m以上,且与周围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的距离大于**米。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中(中型)标准要求。(三)噪声控制。产生噪声的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四)固废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冲版水处理装置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项目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须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收运、处置单位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五)规范排污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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