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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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召开了开、评标会议,现将中标公告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SWZFCG********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在金税三期工程框架下,以“数据管理系统”为基础,引入“数据中台”新技术理念,以各级税务机关数据应用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技术,集成内外部数据资源,打造集数据采集、计算、存储、加工、服务、应用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量的大数据仓库,建设数据治理中心、数据服务中心和数据应用中心,发挥大数据价值,更好地服务于税收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祁丽娜、郭清宇、王同合、杜军、庞永生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依据计价办[****]****号文、发改办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的有关规定。
收费金额:*****.*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
联 系 人:杨新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号楼A座**B
联 系 人:田丹丹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或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中标清单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价(元)服务期限质保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系统的详细设计、程序开发、系统测试等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升级和运维服务。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