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3[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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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科 ****-*******
三、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
四、变更事项:
原一、二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税金费率按*%计入。临时工程费按照*%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计入”
现变更为:“税金费率按*%计入”。
其他内容不变。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