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发布2019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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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结合报名情况,经研究,现对部分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做相应调整,公告如下:
一、调整开考比例的岗位(*个岗位)
*****中西医结合医师(西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兴乡公立卫生院))、*****临床医师(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洛带镇公立卫生院)、*****中医师(大面公立卫生院),以上*个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
二、调整开考比例同时调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个岗位)
*****临床医师或超声医师(区二医院)调整开考比例为*:*,同时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该岗位招聘人数为*人。
三、取消的岗位(*个岗位)
*****内科医师(仁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缴费)、*****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仁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医师(龙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或超声医师(柏合镇公立卫生院,*人缴费)、*****中西医结合医师(黄土镇公立卫生院,*人缴费),以上*个岗位取消。根据公告规定,“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年*月**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公告及相关规定描述
根据公告规定,“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