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民政局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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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民政局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恩施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招标项目概况*.*对恩施市民政局的社会救助、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困难对象救助工作实行购买服务。*.*采购预算:***万元,超出预算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编号:MDES****-***.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来技术能力;四是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承诺书为准)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图并加盖公章)。*.*根据恩施州人社函【****】**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子公司视为联合体)。*.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取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公章到湖北******(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栋***室)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 **分前,地点为: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恩施市民政局地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施州大道**号联 系 人:陈女士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号楼***室联 系 人:肖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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