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SZCG2019356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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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六角楼*楼
中标金额:*******.**元/年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末,招标人对中 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
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 详见公告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歌、许丽、许庆胜、张峰、张天梅
采购人名称: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锦润悦府*栋*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锦润悦府*栋*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