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平台机房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房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平台机房建设采购 专家评委认证总表 采购人 房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 房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平台机房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 房财采计********号 联系人 赵继攀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号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货商名称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货商名称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平台机房建设 采购预算 **万元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我单位于****年*月进行了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及权益保护信息平台采购,中标单位为******。因为开发定制信息平台软件非常繁琐,所******盛唐科技参与开发和调试工作。目前软件已开发完成,需要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预算金额**万元。由于前期盛唐科技参与开发,对软件的运行要求、服务器的配置、网络安全的把控都非常清楚。同时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及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在运行中还有很多地方要根据实时运行要求进行调整,******距离较远,沟通和售后服务都不能及时保障。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存储的是全县未成年人的相关数据,属严格保密数据。软件开发时已对盛唐科技进行过相关审核和培训。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用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意见: 由于前期盛唐科技参与开发,对软件的运行要求,服务器的配置,网络安全的把控非常清楚,但由于******距离较远,沟通和售后服务不能及时保障。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可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应商,建议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丁 涛 房县财政局 中 级 袁 锐 房县国家税务局 中 级 徐洋洋 房县教育局 中 级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公 示 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联 系 人:余 旭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号联 系 人:成 瑞 联系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