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村5号1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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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孟伟与刘传集、孟献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刘传集名下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村*号*户(产权证号:**********号)不动产一处进行拍卖。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刘传集名下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村*号*户(产权证号:**********号)不动产一处(包含院子),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住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每平方米****元,***.**平方米共计*******.**元对该处不动产(包含院子)进行拍卖。瑕疵说明: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买受人现状取得房屋。该房产暂不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刘传集 拍卖机构名称:京东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曹法官 联系电话:***********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日(院印)EndFragment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村*号*户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