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申请贫困家庭创办(领办)实体一次性创业奖补和组织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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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广人社发〔****〕*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广人社发﹝****﹞**号)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就业扶贫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社发〔****〕**号)等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名单见附件)申请贫困家庭创办(领办)实体一次性创业奖补和组织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附件: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