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督导组赴嵊泗县督查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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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省低保专项治理第二督查小组曹渊处长等一行四人在市民政局副局长傅其海陪同下到嵊泗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按照督查方案,**日下午及**日上午督查组分别到菜园镇和黄龙乡开展实地督查,对两个乡镇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家庭进行随机抽查,入户了解家庭困难与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乡镇低保台账规范管理,乡镇“一证受理”执行,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使用,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单独低保,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低保和低边渐退期执行与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询问,并当场对“一证受理”程序和意义作了认真答疑。查看了《****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年低保专项治理问题和整改清单表》、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相关材料以及近*年出台的社会救助文件等资料台账。目前我县共有低保对象***户***人,其中城镇***户***人,农村***户***人。今年以来,发放低保资金***.**万元,发放低保边缘资金**.**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金**.*万元。按照《浙江省****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督查方案,嵊泗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全县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根据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定期复核制度,做到“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应保尽保”,今年以来新增低保对象**户**人,取消低保对象**户***人;新增低保边缘对象*户**人,取消低保边缘对象**户***人。二是对扶贫领域社会救助资金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嵊泗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扶贫专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整改情况》。三是坚持排查与申报并重,切实抓好成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施保和重病对象应保尽保工作。截止*月份,已对符合条件的*户*人纳入残疾人单独施保范围,对*户重病对象纳入支出型低保救助。目前全县共有残疾人单独施保对象***户***人,支出型低保救助对象**户**人。四是坚持退保与帮扶并施,确保扶贫对象享受政策无缝连接,将按政策退保与县精准扶贫的渐退脱贫机制紧密结合。五是实施特困供养对象专项管理制度,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从****年*月*日起,我县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元。六是加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印制《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文件汇编》加强政策宣传;开通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在**日下午的低保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座谈会中,市、县民政局分别向省督查组汇报了****年低保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亮点。来自各乡镇的民政助理也向督导组一行就基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疑难杂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如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新方法,拓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新思路;进一步完善收入豁免机制,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加强社会救助力量等。会上,省督查组组长曹渊处长对嵊泗县在低保专项治理及社会救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领导重视、工作创新、作风扎实、制度落实和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政策及时修订跟进与政策精准落地二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曹渊处长明确了省民政厅将要开展的大救助体系建设、投建浙江省大救助平台、修订认定办法等下一步工作任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