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金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客车(第四批)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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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金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新能源客车(第四批)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一、采购人名称:金******二、采购人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与江天路交口金粤大厦A栋****室三、采购人联系电话:王 磊 ****-******* ***********四、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新能源客车(第四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JZCG****-H****)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六、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加速推进金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全县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目标,现采购*.*米纯电动客车**辆、*.*米纯电动客车*辆、*米高速电动大巴**辆,合计采购**辆。七、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旭集团成立于****年,公司旗下有东旭光电、东旭************,******************。东旭集团于****年落户金寨,已在金寨县投资近**亿元人民币。*、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年*************签订的两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金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专题会议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采购人拟对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号A区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十二、公示期限:****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同时抄送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注:*、注册联系电话***-***-****、办理CA联系电话***-***-****。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协商时间:****年 ** 月 * 日下午**:** 整;*、协商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第三开标室十四、联系事项:(一)集中采购机构: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联系人:郑凤鸣电话:****-*******(二)监督管理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 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联系人:余主任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