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水务局窗口服务、档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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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就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窗口服务、档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窗口服务、档案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季度。
*.服务期限:三个月,若三个月服务期苏******受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委托,决定满,根据考核结果、双方意愿、合同履行情况,按原合同的全部内容续约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营业执照注册地非南通地区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承诺:如中标公示结束后,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南通地区设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分支机构(合同签订时提供南通地区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采购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项目报名登记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东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年* 月**日——****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供应商与江苏******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联系人:孙侠,电话: ***********。
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年**月*日下午**:**-**:**整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整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四楼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联系人:何霞 联系电话:***********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邮编:******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现金的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帐、电汇、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