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鑫甬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造纸助剂及水处理剂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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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发展改革委:你委报送的湖北******年产**万吨造纸助剂及水处理剂项目的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枝江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主要建设*条年产*.*万吨丙烯酰胺水溶液生产线、*条年产**.*万吨**—**%造纸增强剂水溶液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北京******华太能评字〔****〕P*****号),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年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万立方米、年耗蒸汽*万吨、年耗柴油**吨,年耗新水**万吨。 ?二、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宜昌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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