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9年宣恩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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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宣恩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为切实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鄂残联办发〔****〕* 号) 及《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残联发〔****〕**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残联就****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需求进行公告,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一、项目名称:****年宣恩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数量(人)主要服务内容备注*****年宣恩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详见附件三、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特定条件: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证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家政服务或康复护理等类似内容。(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六、需求公示(一)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二)采购需求获取方式:*、在“宣恩新闻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下载。*、采购需求下载:见附件七、征集供应商名单(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有效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 @qq.com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八、采购人:宣恩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宣恩县贡水路**号联系人:张晓霞电 话:****-******* ***********附件:*、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报名表http://***.******.***.cn/cloud/unit/**/file/********/**************_*****.docx